這幾年,信保業務一路高歌猛進。
在日前的一場保險與信托業務合作研討會上,監管部門首度披露了信保合作的最新數據:2012年,只有6家保險公司投資了信托計劃,年度投資規模為294億元。2018年,有152家保險公司投資了信托計劃,年度投資規模達到1.26萬億元。
另有參會人士向信托百佬匯記者透露,下一步監管部門將對準入門檻、投資集中度、非標債權評級、信用增信等方面的政策進行調整,令信保合作相關政策做到疏堵結合。
2012年《中國保監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出臺,為信托與保險的合作奠定了基礎,信保合作的序曲正式拉響。
目前,開展信保業務的信托公司已從最初的6家增長到最高峰的48家。
根據中保登數據,保險資金投資信托計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由2012年的0.42%增長到2018年第三季度末的7.91%。
從規模來看,保險資金投資信托計劃規模增速高于信托資產增速,其投資規模占信托總資產的4.96%,占集合資金計劃規模的12.66%。
某大型保險公司高管表示,《通知》明確保險資金可投資的七大類金融產品中,保險資金投資最多的是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保險資管公司發行的基礎設施類計劃和不動產計劃。
2012年,只有6家保險公司投資了信托計劃,年度投資規模為294億元。2018年,有152家保險公司投資了信托計劃,年度投資規模達到1.26萬億元。
信托百佬匯記者獨家獲悉,在資管新規出臺后,監管部門將針對信托公司出臺補丁文件,具體到信保合作,將從四個方面做研究探討。
一是信托公司選擇標準或將放松。
不少保險公司表示,根據現有政策,選擇信托公司的主要標準有兩個,一是信托公司凈資產不低于30億元,目前滿足這一要求的信托公司有59家;二是近三年公司及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監管機構行政處罰,上述59家公司中有33家收到過行政處罰。這意味著,全國68家信托公司中,目前保險公司可合作的僅有26家,符合合作條件的信托公司越來越少。
銀保監會正在研究放寬信托對接保險資產的條件,將會區分重大處罰和一般處罰,而如何界定重大處罰和一般處罰則是行業最為關注的焦點。
二是投資集中度進一步明確。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單一理財產品、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于該產品發行規模的20%。
據悉,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部分信托計劃會設計成分期募集的形式,在報備時的期數和發行規模會遠大于實際成立的期數和實收規模。信托計劃成立后,后續幾期的信托計劃可能會由于各種原因沒有成立,造成了在信托實際存續期間,保險公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賬面余額占信托實收規模的比例遠超過20%的情形。
對此,銀保監會正在研究將“投資同一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投資金額,不得高于該產品發行規模的20%”修改為,“不得高于該產品實收規模的一定比例”,意在填補這一漏洞。
三是可投非標債權有所限制。
《通知》規定保險資金投資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用等級應當不低于國內評級機構評定的A級或者相當于A級的信用級別。
實際上,保險公司投資的基本都是AAA級或AA級的信托計劃,但也有少數投資過A級風險較高的產品,發生了風險。
就此,銀保監會正在考慮將來A級的品種有所限制和規避。
四是增加免增信條款。
根據規定,基礎資產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應有有效信用增級安排。據了解,監管認為當前債權類項目增信的有關規定較為籠統,具體增信到什么程度不夠確鑿。
對此,銀保監會考慮在相關政策中給予進一步明確,針對符合條件的,可免于信用增級。
險資緣何青睞信托?
過去,保險公司的投資配置以銀行存款及債券為主,但自2015年6月起,保險資金另類投資占比超過了銀行存款。2016年6月,另類投資占比超過了債券投資,成為保險資金運用的第一大品種。截至2018年9月,另類投資規模達到6萬億,占比為37.82%。
另類投資的一大特點是,它在會計表上的價值并不跟隨市值的波動而改變。上述保險行業高管表示,“每到年底,各家保險公司董事長心里都非常緊張,緊盯股票市場的指數波動,但現在隨著另類投資占比的提高,這一類資產已經成為了保險資金配置中的穩定器?!?/p>
據悉,在保險資金的另類投資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占比達到21%,成為保險行業另類投資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投資品種。
除了穩定特性外,收益增強的效果也令其頗受保險資金的青睞。從2013年以來,信托計劃的收益率與同期限的國債、AAA級的企業債進行比較的話,信托與國債的利差最高可以達到429bp,過去五年利差的均值是為291bp~299bp。若和企業債相比,地產類收益率最高可以相差300bp。近三年來,貸款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平均收益率均值為7.36%,比同期限保險債權計劃的收益率高出137bp。
目前,信托和保險合作的業務模式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保險金信托模式,另一類是保險資金配置信托模式。數據顯示,目前信保業務中保險資金配置信托業務規模占比超過95%。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信托與保險有各自的獨特性,兩者形成了非常強的互補。從業務的角度看,保險公司有大量長期低成本資金、機構投資者客戶及穩定的項目源,而信托公司具有靈活的制度綜合化經營優勢,能夠與股權債權等多種方式為資金提供安全的保值增值服務。